|
专家访谈,主要观点:
尹稚:[color=rgba(0, 0, 0, 0.9)]高层建筑的定义其实主要是跟着不同高度的防火规范走。一般意义上,如果用老百姓通俗的理解来讲,6层以下算多层,6~12层,也就是大约36米以下,称为小高层,12到30层就进入高层了,30层以上基本就突破100米高度了,通常我们在定义上称为超高层。
[color=rgba(0, 0, 0, 0.9)]但对高层住宅的质疑很早就有,主要是针对安全隐患,就是高层火灾的频发以及高层扑救的不容易。我国消防主要是以消防车辆、云梯为主的扑救方式,支持不了那么高楼宇的火灾扑救。现在我们大部分消防车云梯爬个30米没什么问题,但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老解放车改装的消防车辆,云梯能上8米就不错了。所以当时有些专家就说高层住宅,包括非住宅高层建筑将来会留下很多的火灾扑救隐患,但是在巨大的地价利益,巨大的解决住房问题的现实压力面前,这些隐患不是决策时优先考虑的东西。占上风的呼声是先把老百姓的住房条件改善了。
这种集中的大规模高层住宅建设,当它的技术寿命到期时,改造难度、改造代价是较大的。[color=rgba(0, 0, 0, 0.9)]大楼结构有老化的一天,楼里边的水暖电,所有的管线设施设备都有老化的时候。相比多层住宅,高层的输配系统复杂得多,比如多层给水用不到高压泵,高层给水都是高压泵、高压管线,或者用高位水箱,成本要高出不少。
[color=rgba(0, 0, 0, 0.9)]即使按照完全达标要求,很多技术寿命也就是50年。我们早期建的那些高层建筑,现在已经到了技术寿命晚期了,已经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出来了。包括电梯的老化,管线老旧,跑冒滴漏等等这些问题,维护费用也很高。
等到维修解决不了问题,很多东西失去使用价值时,就涉及到第二个问题:如何拆除?[color=rgba(0, 0, 0, 0.9)]拆除高层跟拆一个6层楼可不一样,极度复杂。2008年,我在汶川那些极重灾区,主持抗震救灾规划。拆一个多层危房很简单——用一个重载的吊车把钩机直接吊到屋顶上,一层一层刨就完了。刨的时候做一定范围的防护就能避免砸伤人。高层就不能这么拆了。100米左右往下落一矿泉水都能砸死人,不要说落下板砖。
[color=rgba(0, 0, 0, 0.9)]一般国际上通用高层拆除就是定向爆破。简单说就是在建筑上打无数的眼,埋无数的速燃剂(铝热剂),把房子结构溶解掉,破碎化。整个房子“酥了”后还要控制它的方向保证垂直塌下来。这个代价、成本是非常大的。
[color=rgba(0, 0, 0, 0.9)]国内有一些个别县城受地形限制需要盖高层住宅,特别是一些深山峡谷里的县城,地势非常狭窄,就巴掌大一块可建设用地,在人口在增长过程当中,被迫选择高层发展模式,这个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在大多数地方,三四线城市、县城的高层超高层住宅基本不可能住满,空置率是非常高的,因为这些地方并不需要那么多高层建筑。[color=rgba(0, 0, 0, 0.9)]这是荒唐决策的产物,其原因包括市场投资的不理性,地方政府对政绩的追求。
[color=rgba(0, 0, 0, 0.9)]目前可以预见的是,往后,国内高层、超高层住宅楼建设会越来越少。北京市副中心建设就明文规定,住宅不许超过36米,大规模解决中国住宅有无问题或者讲刚需问题的高峰期已经过去了。以居住使用为主的住宅已经临近饱和期,群众需求也不一样了。以前有无成套住房是第一重要的事,现在舒适安全、环境质量慢慢成为更重要的考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