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无故被撞,对方表示会负全责,原本简单的事情,因为接下来的一系列操作,变得扑朔迷离起来,这两天,余姚车主鲁先生很是郁闷,心里有无数个疑团解不开。 车子被撞 多家修车企业“不请自来”
前天下午,鲁先生告诉记者,今年6月25日早上,他去上班,因为单位停车位紧张,他就将车停在了单位对面的下陵新村。 当天上午,他接到了交警的电话,说他的车子被人刮擦了,他一看车,发现右前保险杠和大灯部位已撞得粉粹。 鲁先生说,当时肇事司机还在现场,撞他的车是一辆小面包车。肇事者说事故是他的责任,表示一起去谭家林西路去定个损。“看车撞得如此严重,我为了保险起见,要肇事者再打电话要求交警来现场认定。”鲁先生说。 过了约半个多小时后,交警来到了现场,令鲁先生诧异的是,同时还有一位中年男子也来到了现场,并拿出一张名片对他说:“你是鲁老师是吗?我是慈溪奔驰4S店的,我认识你的,我是来拖车的。” 鲁先生当时就想, 他没有通知任何汽修单位, 报警也是肇事者报的, 慈溪奔驰4S店的人, 怎么知道他的车子被人撞了呢? 又这么快来拖车了, 这个信息是谁透露给他们的? 他越想越奇怪, 就拒绝了该男子拖车的要求。 这个电话到底是怎么回事? 谁是冒牌,谁是正宗, 一辆事故车为何会在这么短的时间里, 有好几家单位来抢呢? 这个疑问令鲁先生越想越糊涂。 第二天,那位姓沈的工作人员给鲁先生打来电话说,他们已经和保险公司联系上了,车子也看了,要修的部件都也确定好了,定损弄好了,修一下共7万元左右,又重复说,其它的事他们都会与保险公司直接搞定的,理赔的事鲁先生不用管,车子修好后会联系鲁先生。 这样,鲁先生就放心地等车了。 提车遭遇“前置条件”
五天后,慈吉之星4S店的沈姓工作人员又打电话来说,车子快修好了,肇事方赔不出钱,要鲁先生和保险公司、4S店签一份协议。然后,有一位男子拿着一份肇事方保险公司“利宝保险有限公司宁波中心支公司”的协议来找鲁先生,他一看这是一份格式合同,上面除了格式内容,什么甲方、乙方、丙方、修理费和日期等都是空白的。 “我说肇事方赔不出钱,理应由保险公司直接承担赔偿责任,当初4S店说的已与保险公司一起定了损,达成了赔偿的金额,手续都是由4S店与保险公司一起办理的,这与我受害方没有关系。再加上协议是一张空白的,又只有一份,我不能签,不知你们怎么去填,万一有人骗保了呢?”鲁先生说。因此,鲁先生拒绝签这份协议。 时间又过去好几天,鲁先生问4S店车子修好了没有,对方说,车子修好了,不签协议车就不能提。近来天气炎热,工作又忙,这样子耽阁了鲁先生很多时间。无奈之下,7月6日,鲁先生在协议上盖了章。但一直到11日下午,他去慈吉之星交涉,对方答复修车费还没有人付,车不能提。 提车推迟是因为车主不愿意盖章 对此,浙江正清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谢银忠认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会有修理企业主动联系肇事车主,看似方便车主,实际上是一种不正常的社会现象,一方面反映出汽车修理行业存在抢生意的现象,很多时候不是通过服务去赢得客户的信任获取业务,而是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或途径等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业务。 另一方面反映出经手事故的部门工作人员存在泄露车主信息的现象和利益输送的可能,此种情况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引导汽车维修行业以质量以服务占有市场,形成有序竞争的良好汽车修理环境。同时需要提请注意的是泄露车主信息也是一种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车主认为汽车修理企业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可以通过相关渠道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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