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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宝马车失踪案”三被告一审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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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27 05: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 属地:浙江
青岛“宝马车失踪案”三被告一审被判死刑

作者:张 杰 发布时间:2004-09-26 13:05:40 备受青岛市社会各界关注的“宝马车失踪案”25日上午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4名被告人中有3人被法庭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位女士驾驶白色宝马325车,于3月10日晚9时50分之后与家人失去联系……”今年3月18日,青岛市多家媒体连续3天刊登了这则寻人启事,并承诺给线索人巨额酬金。于是,綦女士及与她一起失踪的宝马车引起了青岛市社会各界的关注。从綦女士和宝马车失踪的第二天起,青岛市警方就与犯罪分子展开了较量。经过公安民警120天艰苦缜密的工作,终于将涉案人员全部抓获。

在25日上午的法庭审理中,青岛中院查明:2004年3月初,被告人李明君、张荣兴、高增江预谋在青岛市抢劫机动车辆。3月9日下午16时许,被告人李明君伙同被告人张荣兴、高增江,并纠合被告人吕君富携带手铐等作案工具,由被告人李明君驾驶桑塔纳轿车进入青岛市,伺机作案。3月10日晚22时许,4被告人发现綦某独自驾驶白色宝马轿车,遂驾车尾随至东海路与海川路交叉路口附近,被告人李明君故意驾车撞击白色宝马轿车尾部。当綦某下车查看时,被告人吕君富驾驶桑塔纳轿车逃离现场。被告人李明君、张荣兴、高增江采取暴力手段,强行将綦某挟持至宝马轿车内,抢劫价值人民币50余万元的宝马轿车一辆及价值人民币1600余元的三星牌手机一部。后被告人李明君驾驶抢劫的宝马轿车与被告人张荣兴、高增江挟持被害人綦某逃离青岛市。

3月11日凌晨,被告人李明君、张荣兴、高增江将綦某挟持至栖霞市境内藏匿。3月13日晚22时许,3被告人采取暴力手段,将被害人綦某残忍杀害,后抛尸于一废弃矿井内。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綦某系生前颈部被钝性外力作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7月11日,4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青岛中院认为:被告人李明君、张荣兴、高增江、吕君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数额巨大,4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抢劫罪;抢劫后惟恐罪行败露,被告人李明君、张荣兴、高增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3被告人的行为又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被告人吕君富系从犯,认罪态度较好,系初犯,青岛中院遂以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李明君、张荣兴、高增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吕君富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这次庭审由青岛中院院长任群先担任审判长,青岛电视台对庭审全过程进行了现场直播。

来源:人民法院报
男儿立志出乡关,学不成名誓不还..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无处不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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