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事简办新办倡议书
为推动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树立婚姻嫁娶新理念,形成崇尚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良好社会风尚,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促进和谐家庭、和谐社会建设是每个人的社会责任。现特向全市青年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01 倡导婚事简办
自觉抵制婚嫁旧俗,提倡婚事简办,不搞隆重仪式,不设豪华宴席,不用豪华车队,不讲排场,不比阔气,不借婚庆敛财。自觉抵制“高额随礼”陋习,倡导喜事廉办。
02 倡导婚事新办
提倡举行集体婚礼、慈善婚礼、纪念婚礼、家庭婚礼、旅游结婚等,拒绝燃放烟花爆竹,保护生态环境,以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方式分享新婚喜悦。
03 倡导文明新风
自觉抵制内容粗俗、格调低下的不文明的“婚闹”,弘扬“低彩礼、零彩礼”新风,把勤俭持家、艰苦创业作为砥砺人生、见证爱情的必修课,以实际行动营造文明健康、进步和谐的新风尚。
让我们携手并进 争做新时代婚俗新风的倡导者 主动传播者和自觉实践者 积极举办文明、简约、时尚、浪漫的时代婚礼 为创建文明幸福余姚做出自己的贡献!
附件: 余姚市禁止和限制然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及禁放地点
一、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谭家岭路——梁周线——北环路——达环路——月梅路——望湖路——兵马司路——子陵路——城东路——谭家岭路,以上路段相连形成的封闭区域。其他地区不列入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二、限制区域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 限制区域内每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五至次年正月十六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期间,当遇到空气重污染,市环保、气象部门发出橙色、红色预警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机关、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服务机构; (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七)商品交易市场; (八)高层建筑; (九)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的其他地点。
内容来源|市婚姻登记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