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我钱
2006年到2007年之间陈兰花陆续向我借了共8600元钱,到现在没有还过一分钱。去年正月初五碰到我叫她写了个借条给我,说好去年底还给我的,到后来人也碰不到,电话信息都不接,这不又快到年底了吧!不是说借条有效期只有二年的吗?我这样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吗?因为她人一直在外地的,只有春节前后来老家几天。我只有一张借条和电话号码,没有她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起诉吗?今天上午去了余姚法院,里面的同志说要被告的身份证信息的,我去村里问下吧。 可以起诉。但是你需要知道对方的联系方式和家庭地址。 余姚阿拉 发表于 2021-07-15 15:19
今天上午去了余姚法院,里面的同志说要被告的身份证信息的,我去村里问下吧。
公安局 跟我一样苦逼,好在我知道他的身份证号,不然没办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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