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你为什么删我帖子,我又没发表什么反动言论
令行禁不止,还不能发表不同意见了,下次再发通知大家是信呢,还是不信呢。说谁谁知道 。白空 发表于 2019-9-20 08:35
小心被枪毙。。。。领导让你分分钟消失。。。。
已经消失过一次了 根据《宪法》
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小编违反宪法~去告他 白空 发表于 2019-9-20 08:42
那个删你帖。。。他也是政府里的。。。不是生活网的。。。。
这里有他们专门驻扎在这里的人员。。。
我也没反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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