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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9 14: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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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 属地:浙江
您好, 我局于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24日期间,多次收到泗门嘉悦城业主反映有一套房屋卫生间漏水问题的信访件,经调查处理后,先后给予当事人多次书面答复,并附上了《关于卫生间渗漏处理后的检查结论》、《现场查看记录》等相关材料,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泗门嘉悦城3#地块施工过程中一套房屋卫生间由于热胀冷缩导致现浇板产生细微裂缝,施工单位在后续养水测试渗漏水过程中出现漏水,为此,施工单位提出了整体修补方案,经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各方主体共同确认后, 采用注浆修补的施工方案进行了修补,修补完成后进行蓄水试验,2016年11月20日经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确认无渗漏水现象(尚未竣工验收),并出具了《关于卫生间渗漏处理后的检查结论》
2016年12月29日泗门嘉悦城完成交付使用备案手续办理,各项单体验收均已通过,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符合交付要求。
接到相应信访投诉后,2017年1月9日我局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联系了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物业等单位以及投诉人再次到现场进行查勘,经各方确认,在蓄水4天的基础上未出现漏水现象,并出具了《现场查看记录》。
此外,针对当事人提出的卫生间渗漏修复后产生质量保修问题,我局也多次进行了书面回复:即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卫生间防渗漏具有相应保修期限,若保修期内仍出现渗水现象,我局也会协助业主督促相关单位做好修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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