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房产小管家 于 2022-6-23 14:20 编辑
你知道吗?契税补贴的时限延长啦!!从原来的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调整为从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的,契税补贴额度的高达80%!!
以下为2016年第二次契税补贴政策公告正文:↓↓↓
根据市财政局通知,为调整和完善购房补贴政策,对个人或单位购买住宅、非住宅契税补贴时限及比例作出调整,具体如下:
一、对个人或单位购买住宅的契税补贴时限,从原来的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调整为从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注:契税补贴政策: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或单位在甬购买住宅或非住宅的,可按所购房屋缴纳契税额度的50%给予补贴。)
二、从2016年4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或单位购买非住宅,可按下列标准给予补贴:
1、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的,按缴纳契税额度的80%给予补贴。
2、购买车库、车位的,仍按原政策给予契税额度的50%给予补贴。
3、上述补贴的实施日期从2016年5月10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以房产转让受理日期为准,具体办理办法不变。
4、在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4月1日期间受理的,按50%给予契税补贴;在2016年4月1日至5月10日期间受理的,可申请补办剩余30%的补贴;2016年 5月11日以后受理的,根据新政策实行。
以下为2016年第一次契税补贴文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与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出通知,2月22日起将执行新的税收政策: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绕晕了吗下列表格更明了哦~)
别以为就这样而已哦!!你还记得去(da)年(ming)夏(hu)天(pan)的购房补贴吗——凡在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商品房购房时间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二手房购房时间以产权登记受理日期为准,通过拍卖、法院判决或裁定、仲裁机构裁定的以拍卖、判决或裁定日期为准),在余姚购买住宅和非住宅的,可享受所购房屋实际缴纳契税额度50%的购房补贴。
小编咨询了余姚市行政审批中心,了解到契税新政同步落地余姚并且去年余姚发布的契税补贴政策在今年6月30日前仍然有效!!契税优惠时间以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房地产交易契税时间为准哦~
说了这么多,你是不是乱了呢?来张图,压压惊吧
注:从2016年4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或单位购买非住宅,可按下列标准给予补贴:
1、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的,按缴纳契税额度的80%给予补贴。
2、购买车库、车位的,仍按原政策给予契税额度的50%给予补贴。
最后提醒广大网友,余姚的 契税补贴政策有效期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另外,契税缴纳是按照“ 先交后补”的原则,也就是说,先按照国家制定的契税标准缴纳,审核过后再将契税补贴的部分返还给你,并不是在缴纳的时候直接减去50%哦!!(请不要带一半的钱去交契税了 )
在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4月1日期间受理的,按50%给予契税补贴;在2016年4月1日至5月10日期间受理的,可申请补办剩余30%的补贴;2016年 5月11日以后受理的,根据新政策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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