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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筹备攻略] 余姚旧时民间婚礼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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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9-11 15:36: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 属地:浙江
    一、婚嫁礼仪
      旧时婚姻条件:1、门当户对,贫富与社会地位相当;2、青年男女婚姻必得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许本人自主;3、要求双方“年庚八字”相结,无所冲克。联姻基本程式为:过贴,即“定亲”、“订婚”。男方父母选择门第后,托媒通意,如女方家长表示合意,媒人即讨得姑娘生辰八字红贴,转给男方。男方经瞎子卜择,如无冲克,媒人即向女方道喜,征询正式“过贴”的有关意见后,告知男方,男方即按洽择日送若干银元或纸币给女方,作为压心钱,俗称“吃茶”。
      过礼:即行聘,又称“发台盘”、或“发盘礼”。男方择定结婚日子后,即书就“鸾书”,致送聘礼(聘物)或聘金(实即姑娘的身份钱)给女方。聘金额度在明末清初,按姑娘年龄纹银若干两计算。并辅老酒数担,大饼(龙凤饼)数斤、金戒指、耳环、彩缎衣料等彩礼。经济不甚宽裕人家,分先聘金后聘礼两次送发。女方接得聘金、聘礼后,即书复“凤笺”交媒人带给男方,过礼成。
      结婚:男方三天排场,女方二天排场,第一天,男方办嫁妆酒,宴请装嫁妆的人员,女方鬓头酒,招待前来女方“过门”的新郎。第二天,男方派出花轿,吹鼓手等去迎接新娘,女方办送轿酒,欢宴宾客。同时,另让新娘用过上轿饭。宴将结束,迎亲炮响,吹鼓手乐起,三催上轿,新娘由家眷梳妆,穿上蟒袍,戴上凤冠,手捧荷包,脚不踏泥,由亲兄肩背登台上轿(也有亲姐妹扶送),给盖上蒙头巾,新娘与其母及女眷哽咽拉扯,表示依依深情。轿起行,女方亲眷都送轿约数百步而返回,男方一旦俟新娘轿到,即大放花炮。在欢乐声中,陪嫁人扶新娘出轿,步红毡登喜厅,在龙凤花烛高照、赞礼声中,新郎新娘拜堂成亲,送入洞房。接着大办喜酒,席间,新人遍斟亲朋。晚上,闹新房。第三天,男方办送婚酒,邀请新娘兄弟(即新舅)来吃酒,称(会亲)。婚后,第五天,新郎随带礼品同新娘双双上女家拜望父母,称“双回门”,又叫“望五日”。到第七天,女方派来亲人到男家来“望七日”,为新娘缝被口,男方办酒招待。结婚满一月,男方再办酒席邀请女方新翁宴会。此外,尚有所谓轿前“三节”,迎亲前男方得向女方致送“年节”、“端午节”、“八月半节”三次礼物;轿后“三节”,男方再送三次礼物。民国二十年始,政府曾一度提倡文明结婚,自由恋爱,但响应者为数寥寥,仅在政界、商界、知识分子等少数人中实行。
      建国后,1950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男女平等,婚姻自由。人民政府号召“勤俭办一切事业”,要求婚事简办。以后婚礼逐渐简化,办理结婚登记后,即成为合法夫妻,不受任何干涉,青年男女都响应政府号召,婚事简办、有的举行集体结婚、旅行结婚。目前人们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反映在婚姻方面,要求房间新式如意,家俱成套新型。
    二、半夜抢亲
      抢亲,是旧时婚姻的一种,属掠夺婚,古已有之。一般发生在旧时的下层乡村社会,清末民国时期四明区山区和姚北海头存在抢亲习俗,大多为下层的贫困家庭男女,成为一种陋习的娶亲形式。
      过去余姚一带的抢亲,所谓抢,也并非都是野蛮的掠夺婚。这是因为山区、海头生活贫苦,男女到达婚龄往往因家庭条件原因,男方出不起聘礼,女方赔不起嫁妆,无法适时完婚。同时由于旧俗婚礼礼仪繁琐,又耗资甚巨,男女双方都有意省钱,就采用了抢亲的方法。
      抢亲一般都在婚期临近之前暗中约定,男方不出聘礼,女方也不赔嫁妆,先由媒人领未婚夫设法暗中去认识未婚妻,由男方新郎约几名亲朋好友,商定抢亲的时间和方法等,新郎邀集一帮亲友到女家附近隐蔽。女家父母故意遣其待嫁的女儿出门,如到门外晒衣服、挑水,到河边淘米、洗菜、洗衣等,新郎和一般伙伴就一拥而上,假装乘其不备,由新郎背起新娘,众人在后边相拥飞快地跑。亲娘假装大声的喊叫,“快来人啊,有人抢人啊”!!!让全村人都听到,女方家人反应迟钝,预计人走出村口后,才样模象样地从家中出来,约上几个邻居,追到村口,装出追不上了后悔的样子。
      也有的是,新郎率先冲进女家,表面上女家左拦右拦,装出种种反抗的情状,实际上总予以配合和支持,如指示未婚妻躲藏之处,甚至将事先关锁在房内的她拉出来交给男方。被抢时,未婚妻的哭爹叫娘声和抢亲者的嬉笑声混成一团,女方家里人追赶时大呼小叫,虚张声势,却不当真营救。人们以为此举是对女方的尊敬,说明不是嫁不掉送去的,而是被人抢走的,女家脸上有光。这样的抢亲,能省掉嫁妆。如果真的将新娘再夺回娘家,人们会迷信她不吉利。旧时,人们慑于社会舆论,对通行的明媒正娶婚礼无法从简。否则,会被世人视作奇耻大辱,大逆不道、成了世人的话柄笑料。而抢亲却得到社会舆论的谅解和认可。旧时越地相沿成习,抢亲不犯法,但不能抢错人,并只能由新郎动手枪。如遇不知情者,男家只要鸣锣,人们便知是抢亲,就承认它的合法性,不会去干涉了。即使是官府里的人见了也是听之任之,不闻不问的。这种抢亲,女家当然没有嫁妆,男方一切从简,社会上别有见解,以为时间仓促,来不及准备云云,无可厚非。当事女子虽执意不允,但一入洞房,则木已成舟,无话可说。姑娘抢到男方家中,立即举行婚礼,拜天地祖宗,进入洞房。第二天,也象平常一样新郎新娘去岳父家“双回门”,新郎向岳父岳母“赔礼”,以后两家来往和好,并无恶感。
      过去,在四明山偏僻山区抢寡妇成风。多是出身贫寒、无力娶妻的男性青壮年探悉某处有孤守青灯的寡妇后,邀集一伙穷兄弟伺机抢她回去成亲。这种抢亲事先没有达成“默契”,又是一种野蛮举动,如有叔伯辈护卫寡妇,往往酿成流血的悲剧。
      抢亲陋习是古代遗留下来的掠夺婚俗,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劳动妇女自然是它最大的牺牲品和受害者。时过境迁,亿万中国妇女在旧制度完结的同时也获得了解放。如今,抢亲恶俗已成为历史陈迹。
    三、马桶小阿侄
      在浙东绍兴、宁波传统风俗中,女方出嫁的嫁妆送到男家,其中只有马桶,定要男方家的小叔甩进新房。若新郎无弟,则由堂兄弟替代。故而,浙东宁波一带旧时民间对上有兄长的小儿多有戏称为“甩马桶小叔(侄)”的。
      马桶即便桶。宋人赵彦卫《云麓漫钞》:“汉人目溷器为虎子。郑司农注《周礼》有是言。唐人讳虎,改为马。今人云厕马子是也。”按郑玄注《周礼天官·玉府》“亵器”引郑司农(东汉郑众)云“亵器、清器、虎子之属”。可见亵器包括清器、虎子两类。古人称上厕为行清,故便桶又称清器,而虎子(今天的余姚西部云楼出土三国时期的陶瓷虎子)系承尿亵器,又叫溺器,今人称夜壶者便是。由此可见,赵彦卫改虎为马,虎子即马子之说不确。南宋钱塘人吴自牧《梦粱录》载当时“杭城户口繁伙,街巷小民之家,多无坑厕,只用马桶”。近人杨荫深先生《事物掌故丛谈》以为马桶之得名,是“取其形状拟骑马”,可备—说。旧时男子习惯在外面方便。马桶多为女性所用。因此马桶在嫁娶的婚姻风俗中被称作“子孙桶”。
      在陪嫁来的马桶中,女方家长往往预先放入枣子(谐音寓“早”)、花生(寓“生”)、桂圆(寓“贵”)、荔枝(寓“子”),以求得“早生贵子”。在贫困的农村,则放—包花生。两个半生不熟的红鸡蛋,均取其“生”之意,人们认为这样做,定能早日生育。民间对花生的寓意,除祈求人生长寿康健、将其称作“长生果”之外,还取其谐音求得“化生”,化化(分分)生生就是既能生男,又能生女。成亲之夜,喜娘(老嫚)要在子孙桶边唱念口彩:子孙桶,子孙桶,代代子孙做状元”。红花生、化化生,人丁兴旺满堂红”。风俗认为家中有儿子、儿媳、女儿、女婿、且各有生育,三代见面才是“满堂红”。
      在男尊女卑的旧社会,越地民间竟流传由男方小叔将新娘的便桶甩入新房的习俗,这是当时人们“早生儿子早得福”、“养儿防老”与“传宗接代,光宗耀祖”传统生育观的反映与寄托。
      浙东马桶颇有地方持色,高约两尺许(60多厘米),上口宽厚适体,呈圆筒状,外有几道凸出起伏的曲线横圈,以三道铜箍相圈,外形稳重端庄。内漆红色,外漆黑色,与当时棺材色泽“外黑内红”相同,可能寓有女主人“从一而终”的道德观念。马桶盖全部雕花,盖顶是圆寿纹样,寓祈主人“福享天年”之意。盖柄两侧是瓜瓞连绵、牡丹蝴蝶、四季百花、并蒂莲藕类的祥瑞花草纹样、寓涵子孙万代、宝贵吉样、百年好合之意。在雕刻图案上用红漆绿漆描绘,再用泥金勾边,富丽堂皇,在黑底的衬托下分外醒目。大户人家制作的更为工细,雕绘丹凤呈样之类。马桶盖上雕“喜花”,为中华马桶之一绝。
      马桶置卧室,尤其因为在床前一侧,难免臭气外泄。越民爱洁,均藏放在方柜形的马桶箱之中,用后一盖,整洁卫生。马桶箱侧有放草纸的抽斗,箱上放特制的小巧红漆木桶,谓“洗手桶”,可以便后使用,马桶箱前还有搁脚板可垫脚,颇有一番讲究。
      五十年代开始,城区盛行一种简洁的便桶,状如花鼓墩,谓“把桶”。此后,小叔甩马桶之习俗,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生活习惯的改变,日趋淡忘。但在大多数农村,却还保留着这一风俗。
    四、冲喜
      旧时男方父母病危,夫家急需有个内当家主妇的。“冲喜”,就是突击举行简单的婚礼,以结婚的大喜来冲刷晦气,让喜神驱逐病魔,以期让病人因此脱尽晦气而康复如初。但实际上“冲喜”大都成了“冲死”。鉴于这种情况,冲喜者往往并不真正寄于厚望,而使病危者康复,而目的主要为了赶在公婆咽气前完婚,以期红白喜事一起办,节约费用,减轻负担。这自然是小户人家。倘大户人家则“冲”喜的真正目的是为了避开“丁忧”期间三年内不得结婚的礼制约束。
      倘姑娘去男方家冲喜时,公公或婆婆已病亡于床,则就称为“停尸霍”,那就先拜堂,拜堂成亲后就以新娘的身份去向病榻上已咽气的公公或婆婆请安,而由别人在帐后假代亡故者身份作答。然后,新娘卸去喜装换丧服,参与料理死者后事。这便是红白喜事一起办了。
      民间故事,说徐文长曾参加过一次冲喜亲,写下了一首诗:“白帷红烛两辉煌,无常月老共举觞。今日逢凶偏化吉,满堂吊客贺新郎。”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冲喜或“停尸霍”,至少在明代已经成俗。
      未婚夫本人病重要求结婚“冲喜”的。这种情况比较少。因为一旦“冲喜”成“冲死”,那么这个姑娘便马上成了寡妇了。女方总要想方设法推阻婚事的进行的。但也不是没有,这种习俗从《红楼梦》宝玉生病要成亲冲喜—事上,也可得佐证,至少清时已流传。这种婚俗,随着时代进步,男女自由恋爱婚姻而早被淘汰。
    五、拖油瓶
      余姚旧时风俗,由于历代统治者都强调守节,社会上对寡妇再嫁视为不端,过去民间将再婚妇女携带前夫所生子女鄙贱地称为“拖油瓶”的陋俗。
      旧社会,妇女死了丈夫,又拖着年幼子女,因生活无着而改嫁,子女成为累赘。不但女方被贬称为“二婚头”,连子女也遭歧视和羞辱。娶亲男方往往在文契上加上一项,说拖带有病子女几人随来夫家,即使小孩康健无恙,也要这样写。日后若有三长二短,可摆脱干系,免得生父族中之人前来纠缠。如带来的小孩受继父虐待而死,可解脱责任。久而久之,便成通例。凡娶有孩子的寡妇时,必注明“拖带有病……”,由于“有病”与“油瓶”同音,“拖”又含贬意,渐渐地讹说成是“拖油瓶”了。

      他们不仅名称本身带有侮辱性,而且在现实生活中倍受歧视,有的地方规定不得入宗祠和家谱,有的不能继承继父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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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11-2 20:33:11 | 显示全部楼层  IP 属地:浙江
    不准带联系号码的呀
    怎么可以顶风作浪呢?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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