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汽车小管家 于 2022-6-21 11:11 编辑
车辆出行,最重要的就是各行其道。不然,意外或事故可能就会发生……
日前,在余慈连接线庆丰路路口,发生了一起电动三轮车和小轿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电动三轮车逆行。
事发当天,60多岁的楼某某驾驶着电动三轮车去送货。正当他沿着余慈连接线快速行至庆丰路路口时,“砰”的一声巨响,意外突然发生!正巧前方左侧驶来一辆商务车。商务车司机郑某没有观察到逆向行驶的三轮车,双方瞬间撞在了一起。突如其来的碰撞,让楼某某从电动三轮车上重重摔下,不仅磕碰到了头部,腿部也受伤流血。见此情形,郑某迅速停车查看,并拨打了报警电话。
事后据楼某某回忆,当时他从村庄小道出来,为了“绕近道”选择往东过马路,并未意识到自己这种逆向行驶已经违反了交通法规。“我以前一直是这样过马路的,没有出过事。现在这件事之后,我再也不会逆向行驶了。”楼某某说。
“我当时由西往东行驶到路口附近时,已经放慢了速度,可是路口有摊位摆着,遮挡了行车视线。”郑某表示,等他看到电动三轮车后,虽然已经尽力打方向,但已经为时过晚。 这起事故的“代价”不小。郑某某的轿车侧门、反光镜等部位受损,维修费近万元,而楼某某事后身体不适就医,电动三轮车也因猛烈撞击而报废。 经调查,交警认定此次事故的发生,是由于电动三轮车逆向行驶、轿车在有让行标识路段借道通行未让行所致。因此,事故双方对本次事故负有同等责任。目前,双方就事故造成的赔偿问题,仍在进一步沟通中。
如果楼某某不逆向行驶,也不至于发生事故,更不至于要承担责任。余姚交警提醒,逆行行驶、闯红灯、“任性”变道等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的违法交通行为害人害己,行车上路者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安全出行。此外,机动车驾驶员在行经路口应放慢车速、注意礼让、仔细观察,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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