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路人甲已 于 2020-4-2 14:21 编辑
各直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教辅室、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春季开学准备工作,落实进出校门登记查验制度,根据上级教育部门和公安部门要求,决定组织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统一申领纸质“甬行证”。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
二、申领步骤
1.学校(幼儿园)向每位学生下发《甬行证申领登记表》(见附件1),要求学生(家长)如实填写学生及同住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居住地址等)并上报。同住人信息按照现住地信息采集使用。
2.学校(幼儿园)收集每位学生的《登记表》,进行核实汇总。
3.直属学校(幼儿园)汇总后直接报属地派出所,由派出所核查后发放“甬行证”;其他学校(幼儿园)汇总后报所属乡镇(街道)教辅室,由教辅室报属地派出所,由派出所核查后发放“甬行证”。
4.各学校(幼儿园)统一领取属地派出所核发的“甬行证”后,在派出所指导下做好编号登记工作,再下发给每位学生。
三、其他要求
1.纸质“甬行证”将作为开学后学生进出校门的凭证。请各学校(幼儿园)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各直属学校、乡镇(街道)教辅室应加强与属地派出所的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2)。
2.高中、初中在4月8前完成申领发放,小学、幼儿园在4月15日前完成申领发放。建议各乡镇(街道)教辅室按照初中、小学、幼儿园顺序,分批次汇总领取。
3.申领时需填写学生身份证号码,如有学生无身份证号码,请学生家长及时向户籍地派出所申请。
附件:1.甬行证申领登记表(样表)
2.乡镇(街道)派出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余姚市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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